全自动电子收费系统(ETC,ElectronicTollCollection),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功能之一,它特别适合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桥隧环境下使用。目前高速公路收费处,有专门的ETC收费通道。车主只要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安装感应卡并预存费用,通过收费站时便不用人工缴费,也无须停车,高速通行费将从卡中自动扣除,即能够实现自动收费。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至10倍。使用全自动电子收费系统,可以使公路收费走向无纸化、无现金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收费票款的流失现象,解决公路收费中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另外,实施全自动电子收费系统还可以节约基建费用和管理费用。
该系统需要在车辆上安装载有车辆信息的车载装置。车辆进入不停车电子收费通道人口时,公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站级装置便读取车载装置内的车辆信息,从数据库中调出匹配车辆数据后进行放行处理,储存记录的同时上传至公路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数据管理中心。该数据管理中心对通行车辆进行分析,形成扣费交易事实上传银行,银行完成交易处理后实时返回该数据管理中心。
不停车收费技术特别适于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桥隧环境下采用。在传统采用车道隔离措施下的不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单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在无车道隔离情况下的自由交通流下的不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自由流不停车收费系统。实施不停车收费,可以允许车辆高速通过(几十公里以至100多公里),故可大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公路收费走向电子化,可降低收费管理的成本,有利于提高车辆的营运效益;同时也可以大大降低收费口的噪声水平和废气排放。由于通行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可以缩小收费站的规模,节约基建费用和管理费用。另外,不停车收费系统对于城市来说,就不仅仅是一项先进的收费技术,它还是一种通过经济杠杆进行交通流调节的切实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对于交通繁忙的大桥、隧道,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避免月票制度和人工收费的众多弱点,有效提高这些市政设施的资金回收能力。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交通运输部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交通运输部牵头)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服务。(人民银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汽车预置安装。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交通运输部配合)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负责)